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

文章分享-《十年》

这就是我之前提过的文章- 《十年》
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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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星洲日報/副刊‧作者:Echo‧2009.09.08

9年又9個月前,1999年11月27日,快滿30歲的我在喝了電台DJ陳峰先生的喜酒之後,就頭也不回的漏夜離開了吉隆坡,此去10年,隆城美景和我不再有關聯,我的萬種風情,再也沒有人見過……因為自此以後,我就揮別了我的青春期,往我的中年人生走去。

30歲到40歲,我的人生霍然的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回想10年前的我,再看看現在的我,真有點恍若隔世的感覺──之間的改變太大,現在的我已經不認識10年前的我自己,我真的曾經是那樣的一個人嗎?落差太大,感覺很戲劇化。

很多生活習慣已從生活中剔除

10年前,我是都會麗人,住在首都一個還算高級地區的高級公寓,每天早晨穿著時髦,帶著自信的笑容開車上班。

10年後的今日,我變成一個住在華人新村裡面的安娣,時髦不再,帶著笑意的眼神通常是在看著孩子的時候出現。我每天早晨送了大兒子上學之後,牽著小兒子的手到村裡的面檔吃碗面。

10年前每天的生活內容是:為老扳辛勤工作,很努力的和朋友們吃喝玩樂。

10年後的今日,我的老闆就是我的兩個孩子,我每天的工作就是陪他們玩,和他們一起看書,跟他們沖涼,喊他們睡午覺,帶他們去散步。至於“和朋友們吃喝玩樂”這項目,徹底的從我的生活中剔除。

10年前,每天晚飯後我都坐在露台聽著好聽的音樂,看看書,靜靜看著露台外璀璨燈火的夜晚。週末和週日(9月13日)的節目常常很豐富,有時是連看3場電影,有時上山看夜景,有時開車到山里或海邊住上3天兩夜,日子過得寫意而豐盛。

10年後的今日,每天晚飯後督促大兒子的功課和準備小兒子隨時提出的抱抱要求,有時候還得拉開扭成一團的兩個孩子。週日週末沒有差別,日子過得平淡,瑣碎,一成不變。

10年前,我名片上的頭銜是某公司某部門的經理,10年後的今日如果我要印名片,我應該會寫上:全職媽媽。

10年前別人眼中的自己是精明幹練、有主見、交遊廣闊的女子,10年後的今日,在別人眼中的自己就是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村姑。

我和10年前的我完全不同

10年前,對衣服的潮流很留意,只要潮流一過,過時的衣服就不肯再穿上身。

10年後的今日,市面上流行甚麼完全沒有概念,身上穿的衣服只有兩個要求:一是不能是純白的,要不然孩子的黑手一碰就完蛋了,二是:要容易穿,不能太複雜。一件衣服可以一穿穿上6年,忘了潮流這回事。

10年前最長兩個月一定要去修一修頭發,在任何時候,我的發型都在最好的狀態中。10年後的今日,我常常一年才剪一次頭發,每次去理發的時候,都會從鏡子里看到理發師那臉吾不欲觀之的表情。

10年前一個月看20本書是小事一樁,沒甚麼好提的,現在三個月啃完一本書算是很有成就了。10年前每週最少看兩場電影,10年後的今日,算算,這10年來只看過3場電影。

10年前書架顯眼的地方放的是侯文詠的《離島醫生》,龍應台的《野火集》,席慕容的《大雁之歌》,蘇偉貞的《陪你一段》,鐘曉陽的《哀歌》,西西的《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10年後的今日,我的書架顯眼的地方放的是:《幼兒健康百問》、《母嬰大全》、《這樣養育孩子最健康》,《怎樣對付四歲孩子》,《面包與蛋糕烘培書》……10年前我車上在聽的歌手CD是:羅大佑/齊豫/李宗盛/陳升/ROD STEWART/ERIC CLAPTON/ENYA。現在我車上的CD專輯名稱是《兒歌精選》,《國王的新衣》,《兒童世界名曲》,還有,WESTLIFE。

10年前,生活裡面最重要的3件事情是:工作、吃喝玩樂、朋友。10年後的今日,生活里最重要的三件事情是:孩子、孩子、孩子。

10年前如果我誇張的尖叫,那是因為朋友送花給我討歡我心,10年後的今日,如果我誇張的尖叫,那是因為孩子們在表演危險動作。

10年前累了倒頭就睡,沒有懸念。現在每晚再累還得確保兩個孩子都睡了或有人願意接手照顧才得以倒頭。

10年前的我是大女人,堅持男人一定得跟女人分擔家務,10年後的今日終於明白要訓練一個從小不用做家務的男人做家務不比拉牛上樹容易,現在轉移目標,正積極訓練兩個兒子做家務,希望以後我的兩個媳婦可以輕鬆一點。

10年前會讓我發笑的事情是朋友們的幽默談話,10年後的今日,會讓我發笑的是孩子童真的話語。

10年前,來我跟前告訴我他們是我的讀者的人都是青春少艾,中學生,大學生和OL……最近來我面前告訴我他們是我的讀者的,都是媽媽們,有時會夾雜一兩個爸爸。

10年前讀者會告訴我,他們喜歡我潑辣、輕鬆、詼諧和幽默的文章,現在偶爾在面子書裡留言輕鬆一點,就有人跳出來說:哇,沒想到Echo也可以這樣幽默。

10年前寫作的題材是單身生活,10年後的今日寫的大多是育兒生活,10年前有興趣的話題是兩性關係,現在有興趣的話題是哺乳媽媽和哺乳寶寶的關係。

不,我不偉大

10年前,自我實現是我生活的指引,如今我優先考慮實現孩子們的需求。

10年前要與朋友的關係更進一步我會問他:甚麼時候有空一起出來喝茶?10年後的今日如果我要與朋友的關係更進一步我會問他:你有玩Facebook嗎?

10年前朋友知道我要放棄優沃的都市生活到一個遠離都市的新村去過我的下半生,都一致認定我的頭殼壞去了。這10年來每每遇到舊朋友舊同事舊工作夥伴,還是會被問:你後悔當初的選擇嗎?是甚麼致使你做這麼大的犧牲?你的孩子好幸福啊,你好偉大啊。

10年來的生活內容180度的轉彎,生活樂趣的方向也不一樣,我當然不會後悔,生命的每個階段有的樂趣都不盡相同,這當然不是犧牲,只是轉換了環境,之中的得失還真沒有人能說得清。我不偉大,對我來說,幸福的不是我的孩子,是我,能全程參與孩子的成長,這是一個媽媽能有的最大的幸福了。

這麼說吧,10年前的我為了愛情所以遠走,後來的我為了孩子而願意留守南馬一個小小的村落裡,現在的我,很滿意現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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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第三次默读这篇文章。
每一次,它都给我带来深深的感动。
为什么? 我也说不上来。
能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不多。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来形容它,
我想,我会用“纯”这个字。

2009年9月20日星期日

悠闲长假

今天是开斋节。
左盼右盼,终于等到了。
可以连续休假四天,是多么难得。

昨天和珊姐逛了大半天。
我们前前后后进了十多间鞋店,
好不容易买到了合心意的白色高跟鞋。
我也买了一对白色珍珠耳环。
这些都是为了TEOH的婚礼而特别准备的。

我也为了自己,添购了两件XIXILI的产品。
心满意足。
不过,钱包的洞洞,也不小。。。。。。
总是很习惯性地安慰自己:久久一次。
哈哈。

昨晚参加了ARIAL(詹姆士先生的表妹)的生日聚会。
看见她开开心心地样子,心里很高兴。
她很喜欢我们和SIMON & YIN 合送的IPOD。
她十四岁了,时间可真快。
刚刚认识她时,她才四岁。

今天忙着做家务。
早晨三部曲,打扫房间,收拾东西和烫衣服。
然后就玩玩电脑游戏,小睡一会儿。
等一下,我们要到他阿姨家聚餐。
相信今天也是会到深夜才回家。
因为,有赌局!

明天开始,就要好好批改作业了。
我也需要为补习课准备准备。

希望假期的时光过得慢一些。 

2009年9月17日星期四

上班

从上个星期开始,
我对“上班”起了厌恶感。
每天早上,我都得拖着大象脚去公司。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我对我原本很尊敬的上司,
另有一番评价。
她对一些事情的反应和处理手法,
让我觉得,
办公尽责是一件很傻的事。

我知道这是很不健康的现象。
必须赶快调整过来。

2009年9月15日星期二

十年

2009年9月11日,
我们一起庆祝了第一个“十年”。
没有鲜花,没有烛光晚餐。
我们只是到“OLD TOWN”咖啡屋,
喝咖啡,吃面包和雪糕。

如果我们可以活到80岁的话,
我们只有五个“十年”。
好像,很少。

最近在报章上,读了一篇文章。
题目刚好也是“十年”。
整篇文章以“对比”的方式,
叙述自己的“十年前”和“十年后的今天”。
读了过后,
我也想学她那样,
做个比较。
可能会好好利用来临的开斋节长假,来好好回顾一下!

2009年9月9日星期三

无奈

望着时钟一分一秒地走着,
无奈感和无力感逐渐加重。
工作不开心的事,频频发生。
还有其他不好的事情,也接踵而来。

希望一切顺利。

2009年9月7日星期一

生命的迷宫

最近,我和一个朋友见面。
是怎么样的压力,才能让一个人如此憔悴?
是怎么样的烦恼,才能让一个人如此脆弱?
是怎么样的失眠,才能让一个人如此疲惫?
是怎么样的折磨,才能让一个人如此茫然?

好不容易,我把泪水忍到现在。
手指一边敲打键盘,泪水一边悄悄滑下。
心很痛。
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会变成这个样子?

朋友问了我几次,
前面的路要怎么走?
我说,路是人走出来的。
这条路走错了,再走另一条,重新开始。

你的路,和别人的比起来,
弯曲了许多。
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走出这个生命的迷宫。
不要放弃,因为如果你放弃了,
你就永远被困在里面,再也走不出来了。

不要担心,我和你的家人,
会陪你一起走过这场红色风暴。

2009年9月3日星期四

小领悟

上个星期,我买了两件衣服送给GIRL GIRL 和QIQI。
周末回新山时,我就把衣服交给她们。
粉红色是GIRL GIRL的,
浅蓝色是QIQI的。

今天午饭时间,我打电话回家。
QIQI 告诉我, 衣服太大件,不能穿。
我问她,那件粉红色呢?
她说:姐姐不肯让我试。姐姐说,那件粉红色的衣服是你送给她的。 
我说:我会跟姐姐说,让你试一试。

放工后,我打了个电话给GIRL GIRL 。
我问她,衣服能穿吗? 她说”能“。
我又问她,浅蓝色那件,你能穿吗? 她说”能“。
我再问她,比较喜欢哪一件。
她说,粉红色的。
我说,你能不能让QIQI 试一试粉红色的衣服,让她开心一下?
她轻轻地说,可以。

后来,我就开车回家。
一路上,我都在想这件事。
站在大人的立场,如果QIQI能够穿上那件粉红色的衣服,
而GIRL GIRL两件都适合,那么她们把衣服对调就好。
而且,GIRL GIRL是姐姐,应该让妹妹。

可是,如果我们站在GIRL GIRL 的立场,
情况就不同了。
这件衣服,是我的生日礼物。
我喜欢粉红色,而且我又比较喜欢这件,
为什么我必须把它让给妹妹?
想到这里,也难怪GIRL GIRL 会在电话那头,感到失落。

回到家,我又打电话回家。
我告诉GIRL GIRL,  不要误会,你只需要让QIQI试一试粉红色的衣服。
如果她可以穿,我下次再买类似的衣服给她。
如果她不可以穿,我就买其他衣服或礼物给她。
她似乎很开心。
然后她告诉我,下个星期她没有上课,因为小六会考的关系。

和她聊完了,我就找QIQI。
我告诉她,姐姐会让你试一试那件粉红色的衣服。
如果你可以穿,下次佩佩姐姐会买新的一件给你。 
这件衣服,是我送给姐姐做生日礼物的,所以她不可以跟你换。
她说,OK。

我还是要GIRL GIRL 让 QIQI 试试那件衣服,
是因为我想让她学会”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

突然觉得,做家长真的不简单。
除了要把小孩的品行教好,也要兼顾小孩的课业。
少一点耐心和坚持都不行。

我在想,将来,我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家长?
(如果我有孩子的话)